16. 如愿以偿

大一第一学期的这三件大事:1. 迎新会上抢着讲学习英语的经验让我在计算机系迅速窜红;2. 英协讲座上踢场让我在更大范围获得了知名度;3. 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定各科老师让我能自由自在,想干什么就干什么。

我给自己创造了这样一个自由的条件后就到各专业各班级去蹭课,专门找有意思的课去听。我把我感兴趣的专业的课表收集到一起,然后安排自己的时间去听所有我想听的课,我觉得这样才是上大学。中国的教育体制给不了我的,我就自己去创造。

当时只有外语系有外教,我就经常去外语系的班上听外教课,认识了从美国Florida来的Charlie。由于我在课堂上表现突出,他也就记住了我。下课后我跟他聊了很久,那是我第一次跟外国人面对面地使用英语,心里还是很紧张。但Charlie说我的英语很不错,周围外语系的同学也都很羡慕我跟外教流利地聊天。但我心里非常清楚,他说话的时候是无意识地放慢了语速,并且尽量用简单词汇来跟我对话的(后来学习二语习得原理的时候知道这叫sympathetic native speaker),我清楚地知道我还是不能像美国人那样自如地使用英语进行沟通。所以我跟他约定每周有几天时间在他有空的时候我们一起坐一坐,聊聊天,同时他帮我解答一些学习中遇到的疑惑。

在这一时期里我自学的方法还是跟高中时一样,学习内容主要是空中英语教室和彭蒙惠英语。现在有了一个活的老外一起陪练,进步起来比以前快多了。我也和Charlie成了很好的朋友。虽然我的初衷跟很多中国的英语学习者一样,见了老外想练口语。但我不是那种一见面就是:“Hello,can I practice English with you?”的烦人学生,Charlie常被这样骚扰,而他把我是当成朋友对待的。这也让我觉得非常激动,我这个乡巴佬也有个洋人朋友了,这要是让我家里人知道那可得多自豪啊!

记得有个小插曲,挺有意思的。有一次我和Charlie在校园里边走边聊,这时有几个外语系的学生走过来和他找招呼,Charlie很热情的问:“Where are you headed?”

其中一个同学回答道:“The 棒克”

我没听明白是什么,Charlie也一脸疑惑:“Pardon?”

另一个同学又说了一句:“We’re going to the 棒克.”

Charlie仍然很迷茫:“What is a 棒克?”

然后那位同学试图解释了半天也没有说明白,Charlie看着我,我说:“I don’t know either. Let me ask them in Chinese.”

然后我就问他们:“你们要去什么地方啊?”

他们告诉我:“棒克,银行啊!”

我一头黑线,我跟Charlie说:“They are going to the bank.”

Charlie说:“Oh, I see. All right, see youaround!”

我一直没搞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bank读成“棒克”,并且是一群人都这样读,太奇怪了。后来在教学生的时候再次遇到有学生这么读的时候我问了一下,原来是学校老师这么教他们的,唉,我真无语了。

在这一学期还有一件事情,我参加英语演讲比赛拿了第一名。比英语专业的成绩都好,但这个我不认为是什么大不了的,我本来就占优势,即使是讲同样的内容,我的语音语调就占了很大的优势,再加上那段时间我自信心爆棚,演讲的时候那种气势是超出其他选手很远的。最主要的是拿第一名发500(又好像是800,记不清了)块奖金。比赛一结束我就带着几个好朋友去吃火锅庆祝了,在火锅店遇到了做评委的一个外教,专门跑来跟我聊,说对我印象非常深刻,以后希望成为好朋友,真是太开心了,哈哈。

期末考试的时候我的高等数学挂了。因为我连高等数学是什么都不知道,从来没学过,也没有看过书。但我也无所谓,我从来不认为有自己学不好的科目,在补考前看了一星期的书,考了九十几分(满分100分)。

就这样,我自由自在地按照我理解的大学上着大学,决不能被大学给上了。直到丫的丘比特又来射我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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